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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缺席审判适用有哪些范围

来源:柱子科技
第1种观点: 刑事案件可以缺席审判的情形一般如下: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嫌疑人在境外的;3、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和被告人死亡,一般可以缺席审判。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多久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2种观点: 一、缺席审判的三种情形是什么1、缺席审判的三种情形如下:(1)贪污贿赂犯罪的案件;(2)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3)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嫌疑人在境外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从而无法出庭和被告人死亡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 【适用缺席审判案件的类型及条件】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缺席审判案件的管辖】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二、刑事证据审判标准是什么刑事证据审判标准如下:1、客观性。任何犯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进行的;2、关联性。作为证据的客观事实,必须同案件事实有某种联系,能够根据它来了解案件的某一部分或某些方面的真实情况;3、合法性。只能由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或者由辩护律师及人等依法提供。

第3种观点: 刑事缺席审判适用范围包括如下三种情形:1、是对于贪污贿赂案件、恐怖活动案件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潜逃境外,在穷尽各种途径无法保证其到案的情况下,经调查机关或侦查机关查证其犯罪事实属实的话,可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以启动缺席审判制度。当然前提必须是有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且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能够证实该犯罪事实;2、缺席审判制度适用的情形是:如果被告人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在长时间内不能接受审判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判。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要求被告人因为患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时间连续长达6个月仍然无法出庭,则可以申请法院对其进行缺席审判;3、缺席审判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被告人死亡的情形。通常情况下如果被告人死亡,审判过程中由法院裁定终止审理,因被告人的死亡丧失了审判要件,所以,对其所犯罪行不再进行审理。但在特殊情况下,虽然被告人死亡但仍然有必要进行审判,这种特殊情况只包含一种情形:即有证据证明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继续开庭,经过缺席审判后对证实无罪的已死亡的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同时按照刑事审判监督程序进行重新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已死亡,则可以根据缺席审判程序进行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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