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1星期调整1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
(五)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公假──因参加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第十六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一、考勤制度细则:
1、★本店员工保持24小时手机联络通畅;
★员工每日上下班必须打卡、并如实进行考勤表登记;
★员工必须先到公司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如果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到公司者,或下班未能按时返公司者,均需要提前通知店长,店长批准后方可;★员工外出必须在本店系统内打卡,并标明外出所办理的业务;回店内后及时登陆后台打卡确认;忘记打卡者每次罚款5元;
2、员工完成工作考核细则:
(1)有效客户必须每3天跟进1次;(登记的客户必须写清来源)
(2)房源必须7天回访1次;
(3)每人每月开发60条真实有效新房源;如能开发出新楼盘名单则可免除本月此项要求;
(4)每人每天必须完成一组房源有效实勘;要求有室内图片6张,园区图2张;
(5)每人每月必须完成30组真实带看;
(6)每人每天必须完成房源有效回访跟进10条;
(7)每人每天下班前必须写工作总结和第二天工作计划,组长或店长签字方可下班;
备注:以上7条如不按时完成者,第一次罚加班完成,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第三次以上)者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细则:
上下班时间:
春季(3、4、5月)8:30~5:30,值班到6:30下班
夏季(6、7、8月)8:30~5:30,值班到7:00下班
秋季(9、10月)8:30~5:30,值班到6:30下班
冬季(11、12、1、2月)8:30~5:00,值班到6:00下班
午休时间为12:00~13:00,当日值班人员不能离店(如有带看或其他事情,则确定好代替人员);
4、上班必须打卡,迟到5分钟之内者罚款5元,迟到20分钟以内者罚款20元,迟到2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5、公司所有员工不得代替他人打卡,违者罚款50元;
6、一个月4天休息时间,不允许3天以上连休,如连休3天以上按事假处理,任何员工不得无故请假,如请假应获店长批准,申请病假需要有病假单,申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不提前请假没来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超过两次直接辞退;每月事假超出5天者,当月休息减半(4天改为2天)。
二、日常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每天提前15分钟到岗,8:30分准时进入前台值班;
2、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店内及店面门前卫生,做到清洁、整齐;
3、值班人员负责接待进店客户,登记房源及需求,并登记到电脑系统里;
4、值班人员下班前将所有店内及店面卫生打扫完毕,关闭所有电源后方可离店;
5、所有进入本店人员不管是否是客户,值班人员必须先打招呼说“您好!”,违者每次罚款5元;
备注:发现卫生不合格或电源未按时关闭者,每次罚款5元。
6、值班人员若外出必须经店长同意,并安排人员代替值班后方可离开,值班人员外出期间所有新增房源及客户均属替值人员;
7、经纪人应按时参加公司的早会及夕会,无故不参加者,违反者每人每次罚款5元;
早会内容:安排当日工作;
夕会内容:总结一天工作;
备注:如发现虚假带看,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直接辞退;
8、经纪人每天必须在网站上发布房源信息10条以上,公司提供一个付费端口(所有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三个月者工资免费提供付费端口,如工作不满3个月,公司将按每月100元收取费用):
9、经纪人外出看房必须签看房确认单,不签者,每次罚款50元;
10、带看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提前找好房子的具体位置,了解房屋概况及税费情况,带好看房确认单,及房主和客户的联系电话,提前10分钟到达约定地点。);
11、本公司所有员工不得私自与客户签订协议,走私单,经发现直接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2、每周日大扫除,4:00~5:00;
三、店面店规
1、电脑使用制度:
(1)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本单位电脑玩游戏,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网页;
(2)电脑属公司重要财产和精密设备,更关乎工作的重要工具之一,其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物品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定期使用、定期检查、并要定期杀毒;
备注:未经允许安装无关软件、工作时间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网页、打游戏、聊天者,经发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累计三次以上罚款200元。
2、电话使用制度:
(1)接听电话是自报“您好!这里是万信房产……..”结束通话时要说“再见”;
(2)与客户沟通时要语言简捷、利落、表达清楚。
(3)不允许利用公司电话聊私话,经发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累计三次以后不得在使用公司电话办理一切业务;
3、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领取办公用品需登记;
(2)领取合同、定金条需备案登记;签完后必须上交,无论是否签单成功必须上交,违者罚款100元;
(3)领取看房确认单需登记,丢失者每张50元;
(4)所有费用款项交接必须登记签字备案;
4、店面形象制度:
(1)窗明几净,桌面整洁、前台接待区随时保持整洁;
(2)在前台人员必须行为规范,不得趴伏在前台,任何员工不得在前台吃零食;
(3)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接待桌内,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员工办公区。
(4)所有员工不得穿着奇装怪服、不得浓妆艳抹、佩戴夸张首饰上班;
(5)店内为工作场所,不得嬉笑、打闹、大声喧哗,本店员工禁止店内吸烟,工作时间禁止喝酒(包括午休时间在内);
5、资源保密及归属问题:
(1)经纪人在职期间资源归经纪人及店内共同所有;
(2)当天新增资源不需当天登入系统,(如发现瞒报,迟报资源等情况,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直接辞退,并扣除当月工资)。
(3)发现房源、客户外泄问题,相关经纪人直接辞退,扣罚当月工资,并进行行业通报,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录用部门报到。报到程序包括:
(1)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考勤卡、工作用品和资料等;
(2)与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2、加入公司时,员工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和免冠近照,特殊工种同时出具相关上岗证,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3、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4、公司保留审查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一经核实,公司保留开除的权力。
员工体检
5、凡被聘的员工,须经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员工体检,遵循职业病防治规范。对因病无法胜任岗位者,公司有权视其病情劝其停职治疗或调换工作岗位。
试用与转正
6、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依据。试用开始时,人力资源部和所在部门主管有责任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新进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章和规范。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具体工作岗位、领取工作用品、使用工作设备、用餐等等,尽可咨询本部门负责人。
7、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试用期结束时间将会被顺延;原则上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如超假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8、在此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申请,并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试用期员工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将会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9、试用期满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出具是否录用的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全员劳动合同制
10、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薪 金
11、员工薪金由基本工资、考核工资、补贴等。
12、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确定工作岗位,并按工作岗位确定薪金级别。
13、具体标准按公司《工资管理办法》精神执行。
福 利
14、公司将按照员工实际情况,安排住宿。
15、休息日
休息日按各部门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16、其它假期(婚假、丧假、病假、事假)
(1)公司正式员工,可凭结婚证书向直属部门负责人请婚假,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可享有三天有薪婚假,按_元/天计算。
(2)员工领取结婚证后,须于半年内申请有薪婚假,否则会丧失享有该假期的权力。
(3)丧假需本人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公司给予三天有薪丧假,按_元/天计算。
(4)其它假期需经部门主管同意核准后,人力资源部保留核查的权力。
17、宿舍与饭堂管理
员工享有公司提供的宿舍和用膳,但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和《食堂管理规定》。
18、伤残
(1)凡因工受伤,公司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员工因工受伤应立即送往公司指定的医院治疗,同时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报企管办。
(3)员工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可改调其它部门工作的,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19、公司员工有机会参加公司为全体员工举办各类活动。
辞职与辞退
20、公司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辞职与辞退手续。
21、辞职获批准或收到辞退通知后,当事人应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辞)职申请表》,办理离职手续。
(1)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公司有关资料、文件、工作用品及其它公物;
(2)退还所借公司;
(3)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向企管办办理退房手续;
(4)如工作期限未满合同规定,则须按合同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如培训费用等。
22、从公司离职后,若重新进入公司工作,工龄将从最后一次进入公司时起计。
23、员工离职前,公司人力资源部可安排面谈。
24、各级主管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时,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一、签到要求:
1、到岗后及时签到,并注明时间;
2、接待求租、求购客户,咨询、外出都需及时签写;
3、签写时一定注明:接待客户姓名,看房的地址,其他事件写明去向地址;
二、接待客户要求:
1、橱窗客户必须30秒钟内到店外接待,否则坐在离门最近的二位业务员则俯卧撑20个。
2、热情接待进店客户,在接洽完后需将客户送离店外10米以上;
3、客户离开后接待人员需整理和清除相关杂物,保持店内桌面清洁;
4、接待客户看房,必须二个业务员以上一起看房,女士必须有男士的陪同方可看房。
三、房源内外册要求:
1、房友及内外册编号、信息统一;
2、内册内容填写必须具体,外册客户地址、电话不能详细填写;
3、图形及分布面积的统一、准确性;
五、业务员每人每周必须累积七条以上有效房源,并记录在房源内外册;房源不足七条者,罚款人民币拾元一条。
六、客源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登记到房源内外册上,同时保证客户求租、求购本与房友客源登记统一
七、8:25到店准备客户的接待,值日生需8:15前到店;迟到者做俯卧撑,8:30准时早会;若每月累计迟到2次(含二次)以上者罚人民币50元/次,从工资中扣除,当月没有工资者,发工资时兑现。
八、每周由销售助理统计钥匙房、委托房,并作出通告,在早、夕会中作相关小型分析;
九、业务员每周必需针对自己的房源洗盘一次,或者发现房源已售或已租二个月以上未通知销售助理者,罚款人民币50元/次。同时分行经理必需在3天内跟进并协助更改房友房源状态;
十、禁止代他人考勤,如若发现,和被代者一并,第一次警告,勤和被勤一并罚款人民币100/次,并记录在案,第二次请退;
十一、1个半小时午餐时间,店内必需有2个以上的留守值班人员;
十二、每天的晨会、夕会必须记录,当天未能参加会议者,在回店后阅看会议纪录,并签名;会议主持、记录者定为当天值日同事;
十三、在会议中,参会所有人员手机必须调为震动或静音状态,否则罚款人民币10元一次,凡工作日所有人员手机必须第一时间内接听,未接听或关机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人民币50元/次。员工休息日必须接听电话,不接者罚款人民币20元/次;
十四、业务员退钥匙给房东或租客时,必须收回《物件收据》,收据上需有物权人签回;未收回者罚款RMB10元/次,由其引发的相关争议及责任,由该业务员一人承担;
十五、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请假理由不实者一经发现直接请辞;非有切实证明而请假者,50元/张假条;
十六、在公司规定到岗时间内因病而不能到岗者需出具医院证明,或在按时到岗后再另行请假;
十七、业务员在操作房友系统间需离开电脑的,不论时间长短都一定要关掉房友软件窗口,否则罚款人民币10元/次;
十八、合同、票据到销售助理或店长处领取,并及时归还,合同丢失或未归还者人民币100元/份,并追究其相关责任;合同签好后,业务员要在第一时间将客户资料交到销售助理处,以完善客户资料;
十九、公司内人员必需保密自己的房友密码,房友登陆时其他人员必须离登记者一米之外;
二十、值日生每天进行卫生检查,不合格者通告批评。
所有罚款将纳入公司创业基金,此制度即日生效,同时所有业务员签名认可(附签名确认表)
一、文明用语
要求: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语气亲切、表达清楚。
1、接待服务对象特别是外地来的人员要讲普通话。
2、见到服务对象要主动打招呼,办理完毕后要说:再见。
3、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迅速接听,接听时首先讲:您好。
4、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者把服务对象指导到应去的窗口。
5、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谢谢您,欢迎您监督和帮助。
6、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7、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件时,要说:请稍候,我马上给您办;对不起,您还缺少材料,我现在把补办的清单给您;下面的手续请到窗口办理等。
8、禁止使用“不知道、我不管、少啰嗦”等生、冷、硬、顶有伤感情、激化矛盾的语言。
二、仪表形象
要求:服装整齐、仪表端庄、地面清洁、窗口卫生。
1、衣冠整洁,佩带工作牌,有统一制服的要按规定着装。
2、姿态端雅、自然大方,站、坐的姿势要端正,在服务对象面前不准做任何不礼貌的举动。
3、男同志发式大方,不准留与身份不符的发型;女同志化妆要大方适度,佩带饰品要庄重得体,上班时间不穿背心、吊带、拖鞋。
4、窗口服务台、电话、电脑、报纸、档案材料等物品要按规定统一摆放。
5、不得随意吐痰、乱扔杂物,保持窗口卫生。
三、服务态度
要求:主动热情、态度诚恳、行为文明、服务周到。
1、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打招呼,并请其就坐,然后再为其办理手续。
2、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耐心倾听,全面细致地解答清楚,对服务对象没有提到而在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问题也要一并讲清。要做到耐心热情、百问不厌,不准冷落、难、训斥和歧视服务对象。
3、做到“四个一样”,即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生人与熟人一样热情;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大件、小件一样对待。
4、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要一次了解清楚、一次告知清楚;材料齐全后,一次办理完毕。
5、要实行三“心”服务,即:“热心、诚心、耐心”,在任何情况下都严禁对服务对象闹情绪、耍态度,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四、工作纪律
要求: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公开透明、办事公道。
1、“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及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做到“八不”即:不吸烟;不喝酒;不吃零食;不说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串岗位;不扎堆聊天;不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看书、看报;不传播流言蜚语。
2、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审批,严格办事程序,不得擅自主张,各行其是。
3、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空岗。
4、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无特殊原因不得逾期。
5、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形象,勤政廉洁,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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