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只能开具普通?
《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专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专用使用规定》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另外,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以上就是对什么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只能开具普通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