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起诉法人的事由有:
1、公司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
2、公司不依法向股东分配利润;
3、公司存在法定情形时,股东依法向人民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七条
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有证据证明前款规定的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民应当驳回起诉,但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者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
第十三条
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股东基于同一分配方案请求分配利润并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