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室(部)工作制度1.从多数病人的经济情况出发,计划与制备合乎治疗原则及卫生要求的膳食。
2. 除因特殊代谢需要某些营养外,应根据供应情况,调配符合营养的膳食,定期计算营养价值。
如有营养成分和热量不足,必须及时解决,以促进病人体力恢复。
3. 制定医院膳食种类,如普通饭、半流质、流质以及各种治疗膳食,并将各种膳食之原则和内容明文规定,使医护人员了解。
4. 积极配合临床,开展临床营养科研工作,随时观察疗效,不断总结经验。
5.制定各类膳食的菜谱,应考虑下列各点:营养价值、治疗原则、伙食标准、样别调剂,季节性食物以及病人饮食习惯等。
6. 在采购、储存、制作食品时,要做好经济核算,物资节约,做到收支平衡,帐目清楚。
7. 做好营养知识的宣传,使患者了解营养与健康的关系,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
向炊事、配餐人员进行营养和卫生常识的教育。
8. 各种膳食应按规定时间发出。
开餐前,营养人员重点检查尝味,确认符合治疗原则和卫生要求时,才能发出。
有条件的医院可进行食品留验。
9.病员食堂的卫生管理,包括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工作人员卫生要求等,按本制度职工食堂管理制度第
5、
6、7条执行。
10.有关食品的制备、分发、配膳和保管等,应根据医院条件,制定具体的要求,并严格执行食品、餐具的清洁、消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