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恳求暂缓拆除违章建筑的报告
鹿城区行政执法局:
我户地址:于20__年10月28日收到贵处的温馨提示,要求本户于10月31日前自行将违章建筑内财物腾空完毕。贵局为全面贯彻温州市城市转型发展破难攻坚大行动的精神,实施“六先拆、违必拆”工作。此次拆违大行动,本户持支持态度。但由于本户存在诸多特殊原因,望贵处予以考虑,原因如下:
1、本户建筑修建时间较早,不属于新违章。
2、本户建筑地属于自留地,随着社会城镇建设的发展,自留地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功能,再者由于周边环境的“脏乱差”,所以在其上修建工棚,自行使用。
3、本人家境困难,父母年事已高,已无经济收入、女儿年幼上小学,家庭开支较大,为了生计所需,本人决定自行办厂;向银行贷款60万元,购置重型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及原料。此举,村委也表示大力支持。
4、由于现在社会经济不景气,厂里经营也日益困难。本厂三十多名工人已两个月未发工资,原料供应商的多笔欠款也未付,还要偿还60万元的贷款利息。如拆除本厂的话,生产必将停止,重型生产设备及原料无地安放,工人无法安置,家庭生计难以维持,必会影响社会XX,给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年弱多病的母亲在知道此事的时候,已晕倒多次;不知道真的拆除的时候,会有什么后果。
5、20__年第14号文件,规定:对农村违章建筑存在特殊
情况的予以照顾。
6、现生产任务客户的订单还需一段时间完成。
望各级领导,以本户的实际生产生计情况出发,予以慎重考虑。本户愿自行拆除二层以上建筑,暂时保留一层建筑,暂时以维持正常生产。本户承诺:在今后的市政建设中,如需拆除此建筑的,本户不要求违章建筑的赔偿。
致此非常感谢!
报告人:
20__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