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及共同财产的范围。离婚不一定要平分财产,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包括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照顾无过错一方、公平和尊重当事人意愿。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
法律分析
一、起诉离婚男方的所有都要分一半给女方吗
离婚不是一定要分一半财产。法律规定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到起诉,由人民根据双方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属于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三、离婚财产中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语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包括: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公平原则和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具体情况,将依据这些原则判决财产分割,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