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成立分公司的程序,包括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审核通过后进行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等步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条件者将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设立分公司则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分析
成立分公司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文件;
接着,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登记机关将为公司进行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拓展延伸
成立分公司需要向哪个机关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分公司是公司为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主要经营场所之外设立的机构。根据该条规定,分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因此,成立分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结语
成立分公司的程序包括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并颁发营业执照等步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分公司需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