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柱子科技。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应收集哪些证据?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应收集哪些证据?

来源:柱子科技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应收集这些证据:

1、直接财产损失证据,包括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财物损失清单、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等;

2、间接财产损失证据,比如车辆停运损失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zmtr.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