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马湾新村绿化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马湾村
3、工程内容:绿化区域内土地整理、土方运输、微地形整理、苗木种植、后期管理养护等(具体详见苗木工程量清单)。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包文明施工。
5、质量标准:所有施工工程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合同工期:
1、工程自20xx年3月 16日至4月16日止,工期30天
2、施工中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停工,仅顺延工期,不计取费用。
三、工程质量
1、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到95%以上,未成活部分乙方应及时补栽补种,工程自通过验收一年后所有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2、外购种植土应适宜苗木生长,现场取土应实地土壤改良,所有乔木须带土球,树干皮不得有损伤,苗木种植应先高后低、先内后外,种植顺序应按大乔木——小乔木——灌木——地被植物顺序进行。
四、合同价款及结算方法:
1、本工程合同造价为 万元,(大写): 。合同造价为完成图纸内及甲方提供所有苗木工程量清单内苗木栽种所需的苗木人工施肥、运输、机械设备、施工管理、现场养护、利润、税金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
2、决算造价=合同造价+变更调整部分+签证。
3、工程完工,甲方苗木工程量清单内完成栽种数量少于或等于清单中数量的,数量按实际数量。价格按乙方投标报价表相应价格结算。实际栽种数量大于清单数量的,超出部分苗木价格按甲乙双方市场考察价格结算。
4、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实际栽种的苗木在甲方苗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或苗木规格不同的,苗木栽种数量按实际栽种数量,苗木价格按甲乙双方市场考察价格结算。
5、工程完工,甲乙双方按施工图纸、变更单、签证单等对苗木实际栽种数量、成活数量现场清查统计,按上述工程价款调整原则进行最终决算。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决算价的85%,余款质保期满一年并且苗木成活率达到100%一次付清(无息)。
六、竣工验收及养护管理
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归档资料及竣工图,整理成册,并且确保竣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2、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自所有工程施工完毕并经甲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3、养护期内承包人负责绿化的日常种植、养护、补栽、移植、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灌溉、覆土、微地形整理等。
4、验收完工后,苗木丢失、损坏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4、养护期内水电费由发包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养护期满后办理正式移交手续。
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 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 方: 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委托乙方承包室外绿化管道建设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室外绿化管道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工业园区(南苑)热电厂北侧。
3.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乙方包工包料。
5.结算原则:根据合同约定单价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6.开工:乙方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工。
7.本项目所用的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其他设备等(以下统称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使用,工程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二条 合同价款(工程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大写):x元整;(小写):x元。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承包合同,单价标准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的预付工程款。
2)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3日内付清剩余工程款。
3)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2)提供本项目施工图
3)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乙方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用电。
4)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工程结算。
5)协助有关部门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现场交叉施工等协调工作。
6)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以及施工现
7)甲方负责开挖管沟及回填管沟,包括管道上下覆盖300mm沙土的施工。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工程预付款,并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进场施工。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标准,并需通过验收合格。
3)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及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第四条 工期的约定
1. 工期:自开工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在工期未顺延的情况下,乙方应在前述工期内竣工,并在竣工后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必须征得乙方同意。
3.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如天气因素影响等)导致停工的,工期顺延。
4.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质量、验收及结算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施工依据;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xx)为施工管理及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须在收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开始后五日内完成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因客观原因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若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无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及支付工程款。
4.验收完成后乙方提交结算资料,甲方须在收到结算资料后四十日内完成结算审核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部分工程结算款。如果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未作回复(或未提出意见),视为甲方已经核实并同意确认乙方的结算资料,甲方应按要求剩余部分工程结算款。
第六条 免责条款
施工期间,由于恶劣天气(如:雨季天)等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等,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 合同的签订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洛江区虹山乡虹山村造林项目
二、工程内容:
1.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不包括土方)
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12个月(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器算);
3.施工过程中,由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三、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小写)315347.00元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原始地形资料,地下管线图纸,资料及图纸的准确性由甲方负责。
2.向乙方免费提供场内施工过程中水、电、住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3.向乙方提供负责人名单,以便双方有关人员衔接工作,并协助乙方协调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
4.保证工程竣工后及时支付建设资金。
5.甲方应在乙方开工前清除施工场地的范围内影响工程施工的障碍物,不能影响乙方方正常施工。
(二)乙方:
1.负责办理施工场地内的树木移伐手续,甲方配合提供相应材料。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经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计划,组织施工并按合同规定时间完工。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生效,乙方入场开工。因工程变更发生的工程款,按工程决算价格,甲方完工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90%。养护期满支付剩余工程款,至此本工程全部结束。
六、验收:
工程验收乙方在施工竣工后,应尽快通知甲方前来组织验收,甲方应在收到工程验收通知后三天内到场验收。若甲方在收通知书后10天内未能按期到场,则认定验收合格。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因甲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工程的款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款总额15%的违约金。乙方有权不开工或停工。
2.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其余合同额10%的违约金。
3.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自逾期之日起,每日甲方乙方支付本期应付剩余款项的0.5%滞纳金,直至款项付清为止。
八、附则:
1.安全: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并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凡在施工现场中因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乙方有责任义务将事故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及有关部门。
2.不可抗拒(如洪水、雷电等)或人为破坏、盗窃、造成的苗木损失或死亡,由甲方承担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立即生效。在竣工、验收、结算完后,合同自行终止。
4.本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
6.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我,依法向人民起诉。
8.本协议条款及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应法律规定解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花山大道绿化补植项目的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花山大道绿化补植工程; 项目地点: 花山大道 ;
第二条 工程内容
双方约定树种、规格、树形的移栽及养护,并且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保成活。
第三条 工期及苗木
工程施工及养护期:自开工日期至20xx 年2月3日 具体开工日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苗木种类:见附件
第四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总价为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
2.本工程全部完工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自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65%,养护期满达到业主标准后余款付清。
3.施工及养护期内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苗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同总价包含:
1)本项目实际完成内容所有劳务费用;
2)绿化施工期间的苗木费及养护费;
3)施工期间所有劳务费、交通费、工人保险费、垃圾清运费等其它费用。
5.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不因市场变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变化等任何因素而调整。
第五条 养护质量
按照武汉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以及武汉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苗木成活率99%。甲方如有其他质量要求,以书面通知为准。施工中甲方视进度不定期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必须返工,返工费用乙方承担,返工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
1.将工程范围列明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签收。
2. 协调乙方与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关系。
3.加强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检查;
4.向乙方施工提供的便利;
5.负责进行工程验收。
乙方:
1. 按苗木清单,做好种植养护管理。自行做好养护灌溉工作。
2. 严格遵守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
3.按甲方要求和约定达到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养护,按时开工、完工并按时养护;
4.配合甲方或业主方的工程验收、检查。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火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产生的绿化垃圾须集中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若甲方未指定堆放地点,则由乙方自行组织车辆运走,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双方对事故均负有责任的按有关部门认定的责任比例各自承担。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 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工程所需要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以及交通工具,费用自行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在合约期间,除非得到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终止或更改本合同,否则由此导致对方产生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违约方承担,受损害的一方有权向违约方索取赔偿。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伍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工程内容的书面通知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住宅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小区内所有的景观绿化工程(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图纸)。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图纸中所含的小区景观土建和安装工程为准,及图纸中未标注的绿化与铺装工程;人工湖喷泉制作与安装;场区照明系统;苗木种植工程等全部内容(其中不含小区车行道、楼体与车行道之间的步行道)。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成活、保养护、包工期、包安全、保质量的大包干式景观绿化承包,并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三、合同工期:
工期为x日历天。
即开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期间如遇不可抗因素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可顺延。
四、工程造价:
本工程总承包价为人民币:x万元(小写:x元)整。包括:土建、安装工程费、种植费、养护管理费等合同承包范围内工程全部费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确认乙方施工人员进场,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x万元做为启动资金。
2、此后工程款按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支付:乙方完成工程,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x万元;乙方完成景观铺装及种植工程的50%工程量,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x万元;乙方完成景观铺装及种植全部工程,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x万元;乙方组织进入景观铺装及种植工程施工,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x万元;乙方施工完成景观铺装及种植工程,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x万元;工程按约定工期全部工并初步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x万元。
3、剩余工程款待保养期满一年,甲方支付余款的50%;满二年后经验收一次性全额支付。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为乙方提供水、电及生活场地。
(2)配合支持乙方工作,协调周边关系,为乙方创造施工条件。
(3)处理各种变更,并及时现场跟进监督指导,做好技术交底。
(4)及时组织现场验收和签证。
(5)按双方约定条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6)为保证绿化效果甲方有权在现场对设计进行调整,并与乙方及时沟通,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单。
2、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苗木成活率100%。
(3)保证所需材料、苗木品种、数量、规格达到配置方案、施工图、效果图、工程苗木清单、工程预算书的`要求。
(4)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由甲方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5)按照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精心施工保质保量,随时接受检查。
(6)做到文明施工,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各种事故发生。
(7)工程竣工验收前,所有设施和成品由乙方负责保护。
(8)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七、验收条款:
1、工程验收要符合有关绿化验收标准,并按合同附件要求及现场确认进行验收。
2、竣工验收: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双方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甲方不能及时组织验收,视为该工程已通过验收。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负责无偿整改,并在双方议定的日期内完成整改内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八、质量保修及苗木保养:
1、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对工程实行免费成活保养,同时为工程提供保修(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的庭院照明、草坪照明、配电设施除外),保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二年。(苗木绿化保修二年,工程保修二年)
2、保修保养期内,乙方必须派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浇水、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九、违约、索赔与争议:
1、本合同严禁转包或分包,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
2、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若无故延误工期或停工(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如延期交付工程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退回已收工程款,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施工。
3、甲方必须按照上述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期支付乙方工程款,若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支付,每超过一天,甲方必须按欠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索赔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合理解决。
5、本合同土建工程及绿化苗木保修、保养期间,乙方未能履行保修、保养义务,甲方有权自送达保修保养通知后15日后委托其他单位进行保修、保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行给付。
6、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单方违约导致协议却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工,且为双方接受;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停止施工等情况的。双方都应履行本协议,保持施工的连续性,保护好已完工程。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工程施工图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管辖。
4、预算书做为本合同附件。
5、甲方联系地址:
联系人:
传真:
邮箱:
乙方联系地址:
联系人:
传真: 邮箱:
如乙方变更联系方式及联系人或因上述联系方式导致甲方无法送达相应书面文件,则视为甲方履行告知义务。
6、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甲方将行政楼小广场绿化改造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行政楼小广场绿化改造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本工程位于 第一小学
绿地总面积为 280 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三个月 (20xx年4月5日起算);
3.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附苗木结算清单),经过审计结算后按照实际支付。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完成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70%(其中10%养护费三个月养护期满后付清)。
2.余款待三个月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八、养护期内遇自然灾害、人为引起的原因导致绿化死亡的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zmtr.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