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控方证人在庭审中证言不一致,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审判。在这种情况下,辩方律师可以通过质询控方证人来揭示证人证言背后的和疑点,从而维护被告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证人作证应当实事求是,不得作伪证。证人有证言不一致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作伪证的,依照其作伪证的情节,对于其可能造成的刑事后果,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律师有权在刑事诉讼中为当事人进行辩护,调查、收集证据,听取、质询证人。”
因此,在控方证人证言不一致的情况下,辩方律师应当充分利用质询权利,深入了解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能存在的疑点,并对矛盾之处进行有针对性的质询,以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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