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形成的时段供需关系,对现行工商业 及其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进行优化:
12:00-13:00由平段电 价调整为低谷电价
11:00-11:30由峰段电价调整为平段电价
14:30-16: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峰段电价
6-8月实施的尖峰电 价时段,10:30-11:30调整为10:00-11:00其他时段不做调整。 调整后的峰谷分时电价原则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 行。对需现场调整表计时段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应统筹安排, 做到调整一批、落实一批(自调整次月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 策),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Copyright © 2019- zzmtr.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