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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