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柱子科技。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江苏省关于哺乳假的规定文件

江苏省关于哺乳假的规定文件

来源:柱子科技


法律主观:

可以享受产假后的哺乳假。公司要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建议协商处理。授乳时间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Copyright © 2019- zzmtr.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