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赔偿项目,按下列规定执行: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如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损失,实际上和经济补偿金数额一样,也按照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计算。【风险提示】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所以,用人单位应该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避免出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具体赔偿项目,按下列规定执行: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如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损失,实际上和经济补偿金数额一样,也按照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计算。【风险提示】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所以,用人单位应该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避免出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有哪些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
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1、内容违反法律、行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职工流动。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风险提示】对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确认,不能由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在发生争议的时候,任何一方都不能随便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应该立即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要求确认劳动合同的效力,等裁决书下来之后,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才能决定是否终止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二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三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风险提示】如果劳动合同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可以交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
对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其法律后果是: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2、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效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的。法律上的过错,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主观上有违法错误,包括故意违法和过失违法。过错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双方的,它是由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后果,因此,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风险提示】劳动法第十明确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一)内容违反法律、行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二)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三)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四)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五)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六)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七)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八)劳动者伪造学历、履历或者提供其他虚假情况签订的劳动合同。(九)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十)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十一)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十二)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职工流动。(十三)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风险提示】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虽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订立,但因劳动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规的要求,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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