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男性标准体重的计算方法是:体重(公斤)=身高(厘米)- 105。
2. 女性标准体重的计算方法是:体重(公斤)=身高(厘米)- 105 - 2.5。
3. 评价体重是否正常的标准是:实测体重占标准体重的百分比。上下浮动10%为正常范围,超过10%至20%为过重,超过20%为肥胖,低于10%至20%为消瘦,低于20%为明显消瘦。
4. 体格营养指数包括:
(1)比体重(QUELLET指数)=体重(公斤)/身长(厘米)* 100。
(2)KAUP指数=体重(公斤)/[身长(厘米)]^2 * 104。
5. KAUP指数的评价标准适用于学龄前儿童:
肥胖:>22.0;
优良:22--19;
正常:19--15;
消瘦:15--13;
营养不良:13--10;
消耗性疾病:<10。